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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 中信银行代传递程序

  自2007年3月12日起,申请人使用中信银行代传递服务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:
  • 申请人必须曾经获得过美国非移民签证;
  • 申请人必须申请与最近一次相同类型的美国签证(例如:B1/B2,F-1等),且最近一次签证是在上海申请的;
  • 申请人在获得最近一次美国签证以后没有被美国拒签过;
  • 续签还未使用过的美国非移民签证(签证是否使用过已不再是使用代传递服务的条件了),或者;
  • 除H类签证申请人外,其他签证类型的申请人在中信银行递交新申请时,其距离上次签证截止日期的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(包括12个月);并且
  • 除H类签证持有人外,其他签证类型的申请人每次赴美国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90天;
  • 返签的H类签证申请人无论其最近一次在美停留时间的长度,在中信银行递交新申请时,其距离上次签证签发日期的间隔不得超过24个月(包括24个月)。
 
  发布时间:2007/5/31 编辑: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   浏览次数:6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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