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持申根商务签证者 (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)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: 比利时、 丹麦、 德国、 芬兰、 法国、 希腊、冰岛、 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 奥地利、葡萄牙、瑞典、西班牙。 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。 无权要求必须签发商务签证。商务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,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。
资 料 清 单 |
原件 |
复印件 |
资 料 说 明 |
1. 护照 |
1本 |
1份 |
A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。
B、护照须在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海南四省,非以上四省者,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,并提供复印件两份(半年前开始生效的,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)
C、 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 |
2. 照片 |
3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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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。 |
3. 外方邀请
(邀请函必须原件) |
1份 |
1份 |
邀请函内容包括:申请者的个人资料(姓名,护照号码,公司职务)、逗留天数 、逗留目的、费用谁付,保证其返回中国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签字。 如果是展会邀请请注意:A参展所交费用的汇款单据,及对方的发票确认;B展位图纸,并勾画出参展位置;C参展的产品介绍及其他辅助材料,公司的业务介绍,交易额等 |
4. 外方邀请公司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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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 |
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,税单。 |
5. 中方英文派遣信 原件 |
1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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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遣信原件,必须用公司信笺纸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派遣信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 入职公司的时间、此行的目的、 逗留天数和行程、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 |
6. 中方公司资 质 证 明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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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。
B、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(尽量提供)。
C、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(尽量提供)。
D、名片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。 |
7. 商务往来证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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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 |
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、协议、或合同意向书之类。 |
8. 个人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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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 |
A、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,清晰。
B、户口本复印件(原件面试时审核),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。 |
注意事项:
1、 面试完后,领事馆审核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(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);
2、 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;
3、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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